為方便群眾辦理業務,本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受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委託,自2017年2月16日起,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深圳市設立業務服務點,為相關人士提供委託辦理非營運類粵港直通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業務服務。
(辦理以下業務必須是批文上登記的正司機或副司機親臨現場辦理)
辦證時限 :(註:按工作日計)
類別 | 項目序號 | 受委託辦理業務項目 | 辦理時限(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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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 | 新辦行駛證、固封通知信 | 7 |
II | 2 | 補錄港澳牌號 | 7 |
III | 3 | 延期 (續期) | 7 |
4 | 駕駛人變更登記 (新增、換、註銷司機) | 7 | |
5 | 車輛變更登記 (換車) | 10 | |
6 | 車輛更換發動機登記 | 10 | |
7 | 車輛改變車身顏色 | 10 | |
8 | 變更車輛港澳牌號 | 7 | |
9 | 駕駛人信息補錄 | 7 | |
IV | 10 | 補 (換) 領機動車號牌 | 7* |
V | 11 | 補 (換) 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換發新版行駛證、欄滿換證 | 7 |
VI | 12 | 補 (換) 領 行駛標誌、駕車入出境簽註、固封通知書 | 7 |
*補領號牌辦理時限僅為取得受理回執時間,申請人須按照受理回執取證時間持回執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文錦渡車管分所辦理領取牌證手續。
辦證收費 :
廣東省交通管理局業務收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委、財政部 "計價格﹝1994﹞783號",國家發改委、財政部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和省物價局 "粵價﹝1998﹞330號" 、"粵價函﹝2007﹞382號" 、"粵價函﹝2007﹞198號" 等規定,收費標準(人民幣)摘錄公佈如下:
收費項目 | 計算單位 | 收費標準 |
---|---|---|
汽車反光牌 | 一副 | 100元 |
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 一個 | 1元 |
機動車行駛證(含補發、換發) | 一本 | 15元 |
批文 | 一套 | 240元 |
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收費標準 在香港辦理每張申請表按港幣500元整(不含增值稅);在深圳辦理按人民幣500元整(含增值稅)的標準向申請人收取業務受理服務費。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如有查詢,請致電(852)2998 7888 或電郵至 enquiry_epd@ct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