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港澳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分為有效期10年和有效期5年兩種。有效期10年的通行證發給年齡滿16周歲或以上人士使用;有效期5年的通行證發給年齡未滿16周歲的人士使用。
注:首次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方式持香港入境處發出《進入許可通知書》未曾申領過內地逗留簽注的來港人士,需到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逗留簽注。
受理申請須面見申請人,並現場拍攝申請人人像,並按規定提交下列材料,各項證件須交驗原件和附複印件一份(以A4紙複印):
收費類別 | 就讀、就業、培訓或受養人 | 勞務人員 | ||
簽注延期 | 換證及簽注延期 | 簽注延期 | 換證及簽注延期 | |
換、補發領通行證 | - | 250* | - | 180* |
1年內(含1年)簽注 | 270 | 370 | 200 | 300 |
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簽注 | 330 | 430 | 260 | 360 |
2年以上3年以下(不含3年)簽注 | 390 | 490 | 320 | 420 |
3年以上(含3年)簽注 | 510 | 610 | *注:單辦理換、補發證件費用 | |
往澳門一次有效簽注 | 250 | - |
備注:
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出入境通行證》需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拍攝要求的紙質及數碼相片,紙質相片與數碼相片必須為同一影像的相片。張紙質相片貼在申請表上,數碼相片用於簽發機關審批及制證。
一、數碼相片的提交方法
數碼相片必須通過符合國際民航組織DOC9303 文件要求的相片檢測系統對相片尺寸及質量作檢測,檢測合格才可接受辦理。
申請人可選用設於各證件服務中心大堂內的快相服務,在相片拍攝後即時傳送至檢測中心檢測,合格的數碼相片會直接上傳受理單位並印出紙質相片,憑紙質相片的合格檢測條碼辦理申請手續。
申請人亦可選用香港其他照相服務公司照相服務,由他們上傳相片檢測取得合格回執辦理或把數碼相片(數碼相片以英文字母或數目字命名,名稱不能使用中文字)單獨刻錄在CD/DVD 光盤的根目錄內,使用設於各證件服務中心的數碼相片檢測平台對相片進行檢測,檢測合格的數碼相片會即時上傳並印出合格回執,憑合格回執辦理。
請注意,未能通過檢測的數碼相片將不予受理。
二、相片拍攝要求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簡稱回鄉證)、《出入境通行證》(簡稱一次臨通)
相片背景色彩為純白色,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
(2)《往來港澳通行證》、《出入境通行證》 (本式多次)
背景色為藍色,拍攝時建議將背景色平均值控制在:(R 67 G 142 B 219)。
相片尺寸:48 X 33
相片有效區域:40 X 30
數碼相片檔案規格要求(單位:像素)
圖像檔格式為JPEG
圖像為24 位RGB 真彩色,分辦率/解像度:300DPI
圖像檔大小範圍為20KB 到80KB 之間
圖像尺寸:寬:354 像素,高:472 像素;寬高比為3:4
髮際距相片上邊緣:12-35 像素
眼睛距相片上邊緣:最小值為0.3 倍高;最大值為0.5 倍高(成人)、0.6 倍高(兒童)
兩眼間距離:最小值為0.23 倍寬;最大值為0.33 倍寬
不合格相片範例
注意事項:
*表格為 pdf 格式
*下載之申請表必須用白色空白A4紙雙面打印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如有查詢,請致電(852)2998 7888 或電郵至 enquiry_epd@ct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