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申請書時須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1. 繳稅證據 (即航空公司/ 機票代理商發出的收據或來回機票,證明已繳付香港飛機乘客離境稅); 2. 上述離境航班的登機證; 3. 船票 (詳情請細閱申請表格上備註8) 4. 護照及/或旅遊證件影印本